通緝犯的懺悔心聲--心印法師提供
過去有一個為非作歹的惡人,有一天被警察發現,將他包圍起來,要抓他歸案,惡人反抗警察的圍捕,開槍打死一個警員,又再逃亡五、六年。有一次,他在別的地方作案,被警察逮捕到了,查過他的前科,原來這個犯案的人,是五、六年前在某地殺死警員,在逃亡中的通緝犯,於是就將這個通緝犯押回原地歸案法辦。
這個消息傳出,押通緝犯回原地歸案的當天,當地有很多人跑去火車站,等著要打這個通緝犯。那一日,群眾很憤怒,看到警員押犯人下火車,人人喊打,經過警員一番的鎮壓,才把憤怒的人群安定下來。
這個時候警員將犯人押到一個婦人的前面,這個婦人手上牽著一個五、六歲的小孩,警員蹲下來問婦人手中所牽著的孩子:『小朋友!這個犯人是殺死你父親的兇手,他害你一出生就沒有爸爸,你想要把這個壞人打死嗎?』
孩子聽警員這麼說,嚇得緊抱住婦人的身子發抖,婦人一句話也沒講,眼睛盯著犯人看,不知不覺眼淚從婦人的眼中一滴一滴的掉下來了,孩子看到媽媽傷心的流淚,也放聲嚎啕大哭。
通緝犯本來是一個很凶惡的人,此時看到面前這對母子流下無辜的眼淚,心裡感覺萬分的慚愧,一份罪惡感,激發他良心發現,就在這對母子的面前跪下,說出他的懺悔心聲。
他說:『我真是罪該萬死,您們母子的苦難,都是我一手造成的,請您們原諒我!我情願接受法律的制裁,以死來贖罪,請您們原諒我吧!』
這時候,喊打犯人的憤怒群眾,看到犯人跪在婦人與孩子之前懺悔的這一幕,不但不再喊打,而且也流下了感動的眼淚。
故事探珍:
故事情節告訴我們,一個人一旦有了反省的意念,他就是需要面對法律的制裁,在心境上,也會很平衡的去面對;又痛恨罪惡的人,看到惡人有反悔守法的醒悟,也能深受感動,包容惡人過去的罪行。
故事的內容,又告訴我們,自我反省,內心有愧疚感的人,只有自責,不會怨天尤人,同時也提示我們,一切的罪孽從心念而起,一切的功德也因心念而生,如果我們能夠善加攝護自心,使心不起邪念,淨土就在眼前了。
一切的過失都是從心念導引出來的,要攝護自心,就要藉用懺悔的行持淨化心念。《業報差別經說》︰『若人造重罪,作已深自責,懺悔更不造,能拔根本業。』因知,懺悔是捨棄惡業必經的過程,懺悔更不造,就有一顆一塵不染的清淨心,如此萬過不生,自然萬障不起。
《華嚴經》上說︰『往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瞋痴,從身語意之所生,一切我今皆懺悔。罪性本空由心造,罪從心起將心懺,心若滅時罪亦亡;心滅罪亡兩俱空,是則名為真懺悔。』《華嚴》經教也是強調從心上徹底改過,才是真正的懺悔,因此要懺悔業障,就要作淨化心地的工夫,內心清淨,業障自然不起。
公開懺悔等於是將自己心地中的雜草和毒樹連根拔起來曬太陽;一旦有勇氣向人承認自己的錯誤,罪惡的行為就會立刻停止紮根或蔓延的勢力,所以我們要戒除一項壞習慣,要懺悔一件過失,最好提出勇氣,找一個可以幫助我們改過的人,說出自己的壞習慣和過失,然後日日藉用宗教儀式求懺悔,自然會產生淨化的作用,這就是佛經上所說的「發露懺悔」的妙用。
懺悔不是愚人的行為,這是一種「自我觀音」的自覺自度的修行,只要我們的心地和品格還有絲毫的過失,就得要天天求懺悔,以此懺悔法行淨化身心,只有這樣,我們的人格才會漸次接近完美,才能成就「自我觀音」的自覺自度的道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