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省篇-第三十七則
事理因人言而悟者,有悟還有迷,
總不如自悟之了了;
意興從外境而得者,有得還有失,
總不如自得之休休。
【譯文】
一個人對事理的認識,如果是因為聽別人的剖釋才領悟到的這種認識,有明白也有不明白的地方,總不如經由自己親自去經歷、探討而領悟出來的來得深刻、徹底;一個人的興趣,如果是從外境的應對需求而產生出來的,這種興趣的收穫有得到利益也有失去利益的地方,總不如經由自心發露出來的興趣來得自在、自得。
【講話】
學佛的人聽經聞法、閱經看藏,在在處處都可以聽到、看到「苦、空、無常」的教示,但是我們對於「苦、空、無常」的事理認識,如果只是得自於經論的剖析教示,不是得自於親自感悟的話,對「苦、空、無常」的逼迫,就只知其可怕,但自身仍無超越其逼迫的心智,像這樣的事理認識,就是本則《菜根談》所提示的「事理因人言而悟者、有悟還有迷」的地方。
關於「苦、空、無常」的事理認識,我提出自己的一個親身感悟的認識,供大家再作一番體會。
我曾經在與家父死別的痛苦中,感悟到一個很深刻、很徹底的「苦、空、無常」啟示。當年家父因為心臟病需住院醫療,我為照顧家父的病體,辭掉佛光山《覺世旬刊》的編輯工作,回家護送他老人家去住院,第二天,父親就在醫院病逝了。
家父的死亡,來得很突然,在醫院斷氣的前五分鐘還在跟我談話,心臟病一發作,頓時如同電源被切斷一般,大氣一吹就走了,死得很突然,當時真的讓人不敢相信是事實,總覺得父親還在人間。突變事故,總是不能一下就給人去接受那是事實,想想父親的言談餘音猶在耳際,剎那就撒手去逝,父子情深,自然對父親有一份眷戀。
鄉下火葬場焚化屍體要第二天才能撿骨,翌日,我們帶一個骨灰甕去火葬場要撿骨骸。送父親遺體去火葬當天,有人教我們要送個比較有份量的紅包給火葬場的服務人員,這樣他就能對我父親火葬後的骨骸料理撿拾仔細一些。不知是紅包包得大,或是等著火葬的屍體多,我們到火葬場時,發現父親的遺骸已不在托棺槽中了,詢問過服務人員,才知道他已事先為我們撿拾起骨骸了,然後帶我們去看父親的遺骸,這個服務人員,竟然將家父的骨骸放在一只畚箕中,就像一堆垃圾,當時家人看到情不自禁一陣心酸,流下了心疼的眼淚,而我看了卻如同「當頭棒喝」──感悟到原來人一口氣不存之後,即成垃圾!
從此,我對個己的色身與生命觀有了很大的改變,我的生活不再是為色身作活計,而是為生命活力做交待,只要我的色身還有運動功能,我就天天叫生命力從這色身給發揮出來,我常告訴人家說:『我現在已經沒有自己的人生了。』如果我只有自己的人生,天天為自己色身生活作活計的話,我恐怕會日日活在人我的煩惱中,就因為我沒有自己的人生,所以我才能真正活在生命活力中,使個己的生命力交融在他人的生命活力裡,讓它匯成無限的生命活力。
學佛的人對「苦、空、無常」的逼迫,如果只感觸到佛菩薩對某某人的庇佑究竟有多少?我的業障怎麼如此深重?不懂得站在「但念無常、慎勿放逸」的立場發揮自己生命活力的話,這樣就會天天在「苦、空、無常」的世事逼迫困擾中自尋苦惱,對事理的認識,不但在悟的體認不深刻、不徹底,在迷的出離也沒有超越的心智。
又如一般修淨土法門者,對極樂世界的認識,從經句文字上的描述作認知的人,與從性空般若上作證悟的人,在同樣的生活時空中,是會產生截然不同的生命品味。對只在文字或語言上作事理認識者,雖然有極樂世界的嚮往藍圖,他本身卻沒有證悟空性者的那一份「觸境生道」的勝境。《彌陀經》中所描寫的極樂世界「情與無情同演法音」的勝境,對一個在性空理念作體認的人,他不會叫自己只在《彌陀經》的藍圖中嚮往,他會在現實生活的觸境當下,生菩提道,見到「山色無非清淨身、溪聲盡是廣長舌」的「情與無情同演法音」的勝境。
其實極樂世界的「情與無情同演法音」的勝境,只要有願力出離娑婆世界的分別煩惱,在現實生活中,從般若證入空性的當下,現實生命的時空,就能呈現出極樂世界「情與無情同演法音」的淨土全體勝境。若只會嚮往淨土極樂世界的藍圖,自己沒有出離娑婆煩惱願行的人,就只能見到淨土的藍圖,見不到淨土的全體勝境。
因知,對事理有經由自己自內證感悟的人,事理中的一切人、事、物,必然會「境隨心轉」,跟他的心境呈現出和諧相融的現象,其所感悟到的事理是深刻的、徹底的。
語言所描述的事理,只是一個分別概念,若從言語的描述去認識事理,總有語言概念所施設不出來的迷境,故經由文言而悟者,對道理的認知,有其明白與不明白的地方。
譬如:釋迦牟尼佛為了對治凡夫執著幻化現象以為實存現象,隨順世人的概念認識,施設相對法,用以說明世間與出世間的不完美的與完美的現象,都是互為因緣的情境,然後教人以般若觀照,證入緣起空性的如實相,於相對的二分法相因中,如實了知二者情境都是緣起性空,體性皆是不可得,在觀照性空的當下,出離相對法的執情,悟證如來界的全體如實風光。若聞法者,對釋迦牟尼佛施設的二分法的比喻,不能在二分法的相因下,觀入緣起空性的話,就見不到世出世間的全體如實風光,會在佛陀強名施設的二分現象上,將宇宙劃分成兩個世界,一個是世間,一個是出世間,認為兩者是絕對沒關係的天地,如此就困在「眾生日坐緣起中、不知緣起法」的迷境。
本則《菜根談》提示的「事理因人言而悟」的認識,依佛法而說,這種認識就是被「名言相」所轉的錯誤知見。在我們的生活中,影響我們最大的就是「語言名句」,我們在日常生活當,往往都是在「語言名句」中打轉。例如:這東西很高、很低,很大、很小,這是美的、那是醜的………等等「語言名句」中打轉。
凡是從「名言」分別相獲得的認知,都是「有悟還有迷」的認知。因為「名言」只是符號,它沒有實存的定義。譬如:你在兒子的面前稱爸爸,可是你在父母的面前稱兒子,如果在公司,你的部屬叫你老闆或經理,晚輩的親戚朋友也許稱呼你伯伯、叔叔,兄弟叫你則是哥哥、弟弟,同樣一個你,就有這許多相對的稱呼名言,所以說名言只是符號,沒有實存的定義。
可是我們往往會被世間上的許多「名言相」所轉,當我們講到什麼名相的時候,就會在名相的背後想像有一個什麼主體,如果執著這個主體不捨,在名言的背後,就有追尋主體的執情,佛法稱它為我執──無明分別煩惱。
那麼要如何才能出離這個我執無明,呈現出「自悟了了」的通達境界呢?《大智度論》中提示說:『要從「分別」進入「無分別」。』這裡所謂的「分別」,就是指世間的「名言」。
我們學佛的人,要學到通達境界,就要從「分別」起修,再進入「無分別」法境。也就是說,當你站在「名言」相上時,要了解「名言」只是相對法相因施設出來的假名言句,分別這些世間的名言相,是沒有實性的,就能夠修學放下我執的我見煩惱,當我見煩惱放下,就證入「無分別」的境界,通達無所障礙的諸法實相法境。
每一個名言出現在我們眼前的時候,我們就在這「名言」的背後找主體,這種認知,叫做「自性見」;當每一個名言出現在我們眼前的時候,能當下了解這名言「但有名言、毫無實義」的認知,叫做「無自性分別」。所以在事事物物的名言句下,了解到它的不實在,就能進入「無分別」法境,這樣就破了「我見」,破「我見」之後,對事物的認知,就能夠出離我見的無明迷境。
從《智論》的提示,我們知道,「無分別」不是一開始就什麼都無分別,學習出離我見的無明分別迷境,剛開始,對一切法的真真假假、是是非非,還是要分辨,要清楚的分析,分辨出它「但有名言、毫無實義」的幻象,然後才能不被名言事相所轉,才能呈現「無分別」的通達落實境界。
那麼如何分辨名相通達諸法實相呢?佛教中的唯識學,有四種尋思,我們可以用它來觀察:
1.名尋思:
這是觀察一切「名言」只是名,不再一切名的背後追尋想像有一個主體。為了肯定名言的背後沒有一個主體,我們可以用分析法,剖析一句名言的背後有些什麼組合條件。
譬如:「收音機」這個名言,它的背後包括了很多的組合條件,並沒有它單獨的主體,當下即可見到「收音機」這個名言,「無自性」的實相。
又如:「我」這個名言,經過分析,有五臟六腑,有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,有領受、領納、感受、取像、想像、等意念分別作用,經由這許多條件組合在一起的時候,就會使我們產生「我」的實存感。這種認知,就只看到有「我」的主體,看不見那許多組合的條件。經過「名尋思」的分析,當下即可見到「我」這個名言,是眾緣和合的一合相,並無不變的自體相。
2.事尋思:
這是觀察一切「事」和「名」並不相稱。譬如:「火」這個名言,與「事」實並不相稱,如果相稱的話,「火」的名言從心裡想起或從口中說出時,就會燒壞了我們的心和口,因「事」實,火是具有燒傷的力量,但火這個名言沒燒傷力。
一般人總是會把名與事連在一起想,有人說你很醜,馬上你就難過,認為自己大概五官不正。經由「事尋思」的觀察,讓我們對名就見到名,對事就見到事,這樣就不會執名惑事。
3.自性假立尋思:
這是觀察一切名言所詮釋的存在現象,只是假和合的存在現象,它是因緣條件聚合暫時存在的現象,沒有單獨的主體,也沒有永遠不變的現象自性。經由「自性假立尋思」的觀察,當下了知一切名言相,只是假立的名相,沒有自性實相。
4.差別假立尋思:
這是觀察一切法,雖然自性不可得,但在各種因緣條件排列組合下,有各種不同功能的差別現象,而這些功能差別現象,亦隨時可以跟組合條件的變化,改變其功能,故各個差別功能現象,亦是因緣條件組合的假立現象而已。
比如:一塊布,隨著組合條件的變化,可裁縫成衣服,亦可縫成布幕,亦可縫成旅行袋、布鞋………它們各個現象,亦有各個差別功能,而各個差別功能亦是假合現象,沒有不變的自性主體。
又如:一塊毛巾,你用來洗臉稱為面巾,它的面巾功能並無不變的自性,等到這塊面巾老舊,你把它拿來作擦桌子的清潔工具,這塊面巾就不再稱作面巾了,改稱作抹布,面巾的功能,也隨因緣的變化,改變作抹布的功能。
經由「差別假立尋思」的觀察,得知差別功能亦是假合設立的現象。所以我們在觀察事事物物的差別功能時,雖然不否定其差別的作用現象,但當下也要能了知,此現象亦係假立的幻象,不是實相。
本則《菜根談》的下一個修養提示:『意興從外境而得者,有得還有失,總不如自得之休休。』我們可以從下述三種人的生活追求心態,看到這個修養提示的得失情形。
1.生活在感官世界的人:
這一類人,生活在五根對五塵的天地中,日日追逐物欲的享受,他們對生命價值和意義的認識是:享受越多就越好,擁有越多就越快樂。這些生活在追逐物欲享受的人,他們生命的實際生活現象,是:追求越多就越有煩惱,佔有越多就越有束縛」
這是生活在感官世界的人,在感官世界應對需求中,所出現的得失情形。
2.生活在生命意識中的人:
這一類人,是生活在心靈空間當中,不注重食、衣、住、行的享受,對物欲的享樂非常淡泊,他只將生命投注在一種境界中。
譬如:追求畫藝的藝術家,他可以不要以書畫作買賣,卻可為追求藝術境界到世界各地去打工,目的是為藉著旅遊尋覓他的藝術素材,如此的生活,就是淡泊,他也能感到生命活得很充實與滿足。
生活在生命意識中的人,他們對生命價值和意義的認識是:意識投注越專、藝術造詣就越精、生活追求越簡、心靈世界就越靜。他們生命的實際生活現象是:意識投注越專、藝術內涵越充實、生活追求越簡、心靈世界就越充實。
生活在這種興趣作為中的人,身心享受的苦樂得失感,已不似第一類人那般濃厚了。
3.生活在大圓鏡智中的人:
這一類人,已超越了能所的境界,有智者不惑的自在自得天地。他們的生命價值意義,定位在「無我」,他們生命的生活現象是「見緣起了性空、行無礙自在自得」。
以上我們可以從這三種人的生命生活現象,看出意興行為的得失,調適自己的意念興趣。
綜觀本則《菜根談》的提示,當可知道「心」是深入事理的核心,發揮意興的力量,從「心」起修,對事理就能自悟了了,在意興中,就能自得休休。猶如煮飯時,米心是最重要部份,此處若未熟,飯就不能食用;心的歷鍊若不成熟,心力就不能盡情發揮其作用。
(載於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版之第五十七期《普門慈幼雜誌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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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015
修省篇-第三十七則